典型案例分析——隱私受保護
作者:夫子教育
2015-5-27
簡答題
1、“隱私就是丑事”的說法是否正確?為什么?
答:從隱私的概念和內容看,隱私簡言之就是與公共利益、群體利益無關的個人秘密,包括的內容相當
廣泛,涉及個人的很多方面,包括⑴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體缺陷、電話號碼等;⑵個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會活動信息等;⑶私人領域,如:住宅、個人行李、書包等。它具有合法性、私人性、隱秘性和主觀性的特點??梢?,隱私并非丑事。
2、如何看待下列現象
(1)銀行柜臺前設置“一米線”。
答:這是尊重他人隱私的表現。銀行柜臺前設臵“一米線”,目的是拉開兩個人之間的距離,確保取款人的密碼和相關信息不被 竊取,從而確保其財產案例。(2)超市安裝監視器
答:在超市安裝 監視器全球維護超市正常的秩序,保證超市的安全,減少偷盜現象的發生。
3、我國憲法第37題條規定:“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請指出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包括哪幾方面的內容。
答:我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包括:公民的生命健康權不受非法侵犯;公民的身體不受非法搜查;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材料分析
1、案例一:八年級學生小麗近來與人交往頻繁,媽媽想:現在社會復雜,不知她跟誰來往,為了及時了解女兒的情況,她多次偷偷地查閱小麗的手機短信。
案例二:班主任林老師總認為未成年人缺乏社會生活經驗,容易出現偏差和過失。為防患于未然,她經常私自熱熱鬧鬧拆閱學生的信件。
閱讀上述材料,結合所學知識回答下列問題。
(1)案例中家長、老師的行為合法嗎?為什么?
答:不合法。因為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受法律保護。案例中家長、老師的行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隱私權,是一種違法行為。而且,老師和家長的做法不但不能起教育的作用,還會傷害未成年人的自尊心,加深未成年人與家長和老師的隔閡。
(2)你從上述案例中得到了什么啟示?
答:我們應學會尊重公民的隱私權;公民在行使自己權利的同時,不得損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未成年人平時應主動與家長、老師溝通,讓家長和老師多了解自己,不再胡亂猜疑。
2、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我國刑法規定:“非法搜查 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閱讀上述兩段材料,結合所學知識回答下列問題
(1)上述材料說明了什么?
答:上述材料說明了隱私權的真諦是私生活的自由與安寧,保護正常生活不受干擾,內心世界不被侵擾。公民的住宅屬于公民個人的生活領域,未經本人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監聽、監視,執法人員不得違反法定程序非法搜查。
(2)當你的隱私權受到侵犯時,你應該怎么辦?
答:當隱私權受到侵害時,我們應能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與侵權人協商、請求司法保護等方式,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若因此造成較大的精神痛苦,還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3、蔣某與范某是某高校教學第的學生,二人成績優秀,是一對競爭對手。蔣某因嫉妒范某,就用手機偷拍了范某在浴室內的許多生活照片,在同學中傳看,甚至 在大廣眾之下嘲笑、挖苦范某,范某感到很痛苦。 閱讀上述材料,結合 所學知識回答下列問題。
(1)范某的哪些權利受到了侵害? 答:名譽權、隱私權、肖像權。
(2)蔣某的行為有何危害?
答:蔣某的行為踐踏了他人的人格尊嚴,損害了他人名譽,給他人造成了傷害破壞社會道德,危害社會秩序;同時也是不尊重自己,損害自己的違法行為。
(3)、你認為范某應該怎么辦?
答:范某可以和蔣某協商,告知蔣某的行為是違法的,要求蔣某停止侵害,賠禮道歉;可以向老師反映,請求老師幫助;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法律 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小林經常偷看同學小明的日記,并將其內容 在同學中公開。小明知道后,認為這是不尊重自己的侵權行為,非常氣憤,于是就在大庭廣眾之下諷刺、挖苦、謾罵小林。 閱讀上述材料 ,運用有關法律知識,對他們的言行進行簡要評價
答:我國法律保護公民的隱私權,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小林的行為是侵犯不小明隱私權的違法行為,也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不僅要受到道德的譴責,還應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國法律保護公民的名譽權不受侵害,任何組織和個人都 不得侮辱或誹謗他人。小明的隱私權受到侵犯時,應依法維權,要求小林停止侵害、賠禮道歉,不應該侮辱、誹謗和謾罵他人。小明的行為不僅是不道德的,也是侵犯他人名譽權的違法行為,應該受到道德譴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