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省考筆試成績查詢
作者:網站管理員
2018/5/12
2018山西省考筆試成績查詢

山西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和面試
1、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確定
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從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按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2: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報考法檢系統、公安機關、省監獄管理局系統和省戒毒管理局系統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按規定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安排在面試前組織進行,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參加體能測評的人數,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的5倍確定(筆試合格人數不足的,按實有達線人數確定)。招錄機關從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按照計劃錄用人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如體能測評合格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2、資格復審
面試前,省直招錄機關、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省、市法檢招錄機關對確定的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2018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他人員應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或居住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
3、面試
報考黨群系統省直機關(含省法檢系統)職位的,面試工作由省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報考市級及其以下黨群系統(含市及以下法檢系統)職位的,面試工作由報考職位所屬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報考省直行政機關的,面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負責組織實施;報考市級及其以下行政機關職位的,面試工作由報考職位所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照職位計劃錄用人數,以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及其以后各環節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報考省外事僑務辦公室和長治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辦公室外語職位的,需進行專業口語面試。其面試成績合成方式為:公共科目面試成績與專業口語面試成績各占50%。
如出現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計劃錄用人數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如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仍相同,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加試一場面試,考生的成績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